作者:

吳中書 、 陳馨蕙葉長城鄭睿合 、 鄭翔勻 、 汪哲仁 、 蔡慧美 、 黃柏誠


公開日期:

2017/07


類型:

專書

出版資料:

推動綠色金融以促進綠能產業發展, 財團法人中技社, 2017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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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
如何善用綠色金融工具促進國內綠能產業發展係當前重要的課題。有鑒 於此,透過國際經驗歸納出我國適用之綠色金融工具,並針對離岸風力、太 陽光電及能源技術服務業(ESCO) 等綠能產業之融資情況進行國內外個案研 析,找出國內綠能產業融資發展困難之癥結,同時藉國際案例歸納我國可借 鏡之處。 綜觀國際案例可知,綠色證券化商品為一般大眾參與綠色專案融資的管 道,而離岸風力為主要的產業投資項目,歐美(以德國為例)及亞太地區(以 中國大陸為例)等國,皆遵循綠色債券原則發展綠色債券市場。我國則於2017 年4月18日發布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綠色債券作業要點》以利 綠色債券市場參與者遵循,截至2017年底為止,已有5家金融機構、2家企業 發行綠色債券,實際發行金額共計約新台幣198.5億元。 在離岸風力發展方面,由國際經驗可知主要投資階段為建置階段,係透 過專案融資方式募集資金,其又分為股權及債權兩種投資方式,參與投資者 即為專案風險承擔者及其報酬之分享者。另外除長期且明確的政策發展架構 外,規模評估、場址選擇、誘因機制、電網連結、風險分擔、專案融資導入、 風險定價乃至環評等議題,皆攸關綠色金融暨綠能產業之發展、風險與前 瞻。 在太陽光電發展方面,美國SolarCity公司與電力公司簽訂購售電合約 (PPA),以可預見的未來現金流收益為基礎進行資產證券化,透過非公開發 行鎖定特定投資者,提供專案融資者更長期的保障。而我國國泰世華銀行於 2010年設立「大型太陽光電系統專案融資」,2011年底再推出適用小家戶的 「小太陽融資專案」,永豐銀行則於2013年推出「太陽光電設備融資專案」; 政府則於2012年推動「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」,其為國內內需市場及太陽光 電設置者揭示明確且穩定之現金收益,在確保收入穩定及明確市場規劃等情 形下,有利於金融機構投入太陽光電設置融資業務,使整體太陽能產業發展 更加完整健全。 在ESCO產業發展方面,國際在協助ESCO業者取得資金措施上,除了專 案補助或稅賦優惠外,在金融面亦推動循環基金模式來協助ESCO業者進行 專案推動時所需之融資問題,如韓國ESCO長期低利融資與泰國ESCO循環基 金。目前我國ESCO業者若欲取得服務及設備輸出融資,主要可經由政策優 惠貸款、信用保證基金、境外金融中心及國際創投等政府及民間融資管道, 取得所需資金。 整體而言,我國現階段在綠能政策、建設、技術、金融與產業面尚缺乏 足夠實務經驗,其中綠色金融發展需要社會凝聚環境保護意識,同時要搭配 誘因政策,以及有公信力之綠色信貸評級指標,最後則是強制性ESG(環境、 社會與治理)資訊揭露等四大支柱緊密合作才能發揮綜效。 我國離岸風力發展問題癥結,於國際研討會分為「規模評估與營運議 題」、「產業發展、誘因機制、環境與社會議題」以及「融資授信、風險與保 險議題」等三大面向進行分組討論,藉由國際研討會彙整各界先進的實務經 驗,可就前述三大面向進行總結: 首先,在規模評估與營運議題上,擁有及妥善運用氣象資訊以降低風 險,「觀測資料」可使工程規劃與設計具開發效益,對運維作業亦有幫助,「預 測資料」則可協助實際施工、氣候窗(weather window) 評估、建造、運維、 電力調度與船隻調度等。其次,在各環節中有不同風險,尚能透過第三方驗 證單位和保險業者共同參與離岸風場開發,提高離岸風場建置及營運成功 率。再者,因再生能源被視為間歇性能源無法調度,艾波比公司認為離岸風 場案件需考量的議題有風機、海纜、變電站設備之選用與如何併入台電電 網,台電公司則認為可採取SCED調度、負載預測監視、實功、虛功之控制、 調整併聯技術法規以適合再生能源技術發展、開發快速升降載之燃氣複循環 機組、建置儲能系統與精進系統調度技術等方式,因應離岸風電大量增加。 其次,在產業發展、誘因機制、環境與社會議題上,分為「治理面(產 業發展、誘因機制)議題」、「環境面議題」及「社會面議題」,各面向重點 歸納有二,治理面:其一為產業供應鏈發展與產業在地化,其二為躉購費率 與誘因機制設計;環境面:其一為離岸風場場址設置與海域管理規劃,其二 為保育與開發及對雷達運作之影響;社會面:其一為漁業權爭議,其二為水 下文化資產保存課題。 最後,在融資授信、風險與保險議題上,綜合文獻與各位實務先進之看 法可知,資金引入的關鍵至少需包含長期、清楚且穩定的政策發展架構 (Regulatory Policies),相關基礎建設與配套政策皆必須清楚列入政策規劃考 量,才能有效降低案件中斷執行之可能性,讓資金提供者安心進場;明確且 清楚透明的政府電力收購制度(Feed-in Tariff, FIT),以合理的FIT反映政府理 性與負責的能源政策,亦是對離岸風力投資者的投資報酬保障,其售電價格 及保障期間將直接影響專案最終現金流量及報酬計算;具體電網連結策略及 復原機制,以避免當專案發起者或工程主辦者不具電網連結責任時,若未適 當連接,導致專案延遲與成本超支,使專案無法正常營運產生現金流量;引 入風險分擔或保證機制,如引入多邊開發銀行做為種子基金、出口信貸機構 降低違約風險、擔保或保固服務以降低施工風險,甚至引入保險與再保險公 司分攤風險等。由於機構投資者及資本市場投資者之風險承受度低,風險分 擔或保證機制能提高大眾資金或機構投資者的參與意願。 綜上所述,離岸風電產業不應採用「化整為零」的方式推動,不僅不具 規模經濟,無法分享學習曲線,更無法有效分散風險。離岸風力專案近年在 融資層面遭遇的困難與挑戰並非缺乏資金來源,長期、清楚且穩定的政策發 展架構,並且能夠整體宏觀的掌握與評估相關風險、適切的風險定價,最後 針對各類投資人的要求報酬與風險胃納,擬定適合的融資模式與資金導入方 式才是關鍵因素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