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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日期:

2017/12


類型:

其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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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
隨著空氣汙染議題日益嚴重,加上空汙議題與發電議題逐漸被合併討論,國內已有推動運輸載具全面電動化呼聲,希望比照歐洲國家對於燃油車輛設立落日期限,不再銷售燃油車輛,以改善國內空汙問題,達到先進國家空氣水準。   依照現有各國政策宣目標日期,多數宣布不銷售燃油車國家所設定的期限大多以2030-2035年之間,全面停用燃油汽車,以達到降低碳排放的目的。   雖然大眾認為全面禁止燃油車銷售時程尚遠,但是此一政策若要台灣施行,電能補充基礎建設完備度、電動車技術/巷產品的多樣選擇性、原有燃油車的汰除更替規劃等問題,都需要有相對應配套措施,才能達到歐洲國家的政策宣示目標,否則電動汽車在普及應用仍有改善空間。   相對於燃油汽車百年來所發展的燃料補充體系以及便利性,電動車在能源補充的便利性一直無法與燃油汽車相比,雖然電動車廠商持續投入快速充電、電池交換等技術,距離大量應用於市售仍然有相當多的障礙需要克服,綜觀歐美、日本、中國等地大多自2010年起以示範計畫、補助機制等方推動基礎設施標準化、建置營運服務平台、推動創新商業模式應用,至今電動車當地市場比率依舊偏低,而消費者對於充電系統的里程焦慮、充電時間過長等問題,至今尚未有技術可以完成解決。   若要在台灣推動私人運輸載具電動化,讓使用者有信心的充電基礎設施是一個必要的條件,但此議題涉及跨部會、跨領域協調工作,也非單一部會可以獨力完成。   而我國廠商在電動車產業缺乏成熟產品投入市場,因此一旦大量推行電動車之後,汽車組裝產業即將面臨生存問題,在傳統汽車出口市場未明之前,對於經濟就業也會產生負面效果,電動車也因技術架構簡化,對於零組件需求將會更為集中在某產品上,對於我國以傳統零組件為主的汽車零組件產業也將產生影響。   當今電動車價格高昂問題若在2030年之前無法獲得解決,對於國內有購車需求的民眾無疑也會產生困擾,導致老舊車輛更不易汰除,無形中加劇空氣汙染的可能性。   以上問題都是各國運行電動車過程所遭遇的共通問題,我國在規劃電動車時程也應思考上述問題的解方,而非為了解決問題又創造新問題。   距離2035只剩17年,在鼓吹跟隨歐美汽車強國步伐的同時,我們是否可以在17年內開發出適合國內環境的電動車輛並完成相關基礎設施、能源結構規劃、跨部會法規修訂工作,使電動車不僅解決我國空氣汙染問題,也可以兼顧交通出行需求與維持經濟發展動能,值得政策研擬單位妥善規劃內容,而非倉促上路決定。